“十五五”规划纲要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既要“量的充分”,让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获得合适的就业机会,更要“质的提升”,让劳动者就业更稳定、收入更合理、保障更可靠、发展有空间。实现这一目标,靠单一政策、单一部门难以奏效,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

近年来,“一人公司”(简称OPC)加速兴起,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创业新方式,对释放经济活力、促进就业具有积极作用。图为2026年5月1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辛安街道“就享家”乐业服务站,创业者在了解“一人公司”创业扶持政策。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摄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但发展并不会自动带来就业,增长与就业之间需要主动的制度安排相衔接。没有就业支撑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这就要求把就业从发展的“结果”变为发展的“前置条件”,使就业成为衡量发展质量的优先标尺,这正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核心要义。要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健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发展,积极培育新职业、开发新岗位,推动财政、货币、产业、消费、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不断提高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劳动者素质是提升就业质量的基础,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归根到底要把人力资源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构性就业矛盾表面看是岗位问题,实质是劳动者素质能力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问题。要推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从源头上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使人才培养与产业变革同频共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帮助劳动者紧跟技术变革,持续更新知识技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
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情况各异、诉求不同,必须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其就业不仅关系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更关系人才红利的充分释放。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主体,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直接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大局。要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加强劳务协作,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及时帮扶,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不让一个劳动者在就业路上掉队。
扩大就业,既要靠创业带动,也要靠服务支撑。好的创业项目往往能带动一批就业岗位,精准的就业服务能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打好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组合拳”,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把服务网点建到群众家门口,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加强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归集发布,让劳动者求职有门、就业有路。
就业质量高不高,收入是重要标尺。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既是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的直接体现,也是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要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科学评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使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企业效益改善、个人技能提升相协调,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就业工作既要“锦上添花”促发展,更要“雪中送炭”兜底线。越是就业形势复杂严峻,越要兜牢民生底线、守好稳定底线。要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和算法管理,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扩大劳动者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突出问题。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详见: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莫荣、殷宝明的文章《努力解决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问题》
(策划:侯亚景 审核:王兆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