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与再分配,社会保障可以在公民面临年老、疾病、失业、工伤、残疾、灾害等风险与压力时,依法给予物质或服务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在一穷二白、百废待举的条件下建立了以劳动保险制度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保障经过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到适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革,逐步构建起契合时代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建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托底、社会福利普惠、多层次保障共同发力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从长期探索性改革走向基本成熟定型,民生保障预期更加清晰。养老保险方面,城乡分割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并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推进全国统筹。医疗保障方面,城乡分设的居民医保制度得以整合,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全面实施,医保基金做实市级统筹后走向省级统筹,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迈出关键步伐。社会救助方面,低保制度得到巩固扩展,临时救助突破户籍壁垒,新增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救助制度走向完善。退役军人保障等制度安排亦在不断发展中基本成型。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从碎片化状态走向完整化,民生保障功能趋向完备。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弥补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空白;推进养老服务、托幼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育儿补贴、免费学前教育政策,高龄津贴制度普及全国,正在加快补上社会福利短板;推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制度,促进商业养老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探索慈善实现形式,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成型。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和保值增值机制,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保障功能。

近年来,社会保障各领域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完善,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社保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图为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医疗保障法。 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摄
社会保障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民生保障效能持续提升。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理顺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构建起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治理格局,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税务、财政等部门协同发力,社会保障治理体系更加顺畅高效。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落地运行,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9亿人,电子社保卡广泛应用,社保参保、缴费、查询、转移、报销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群众办事便捷度显著提升。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不断织密,基金保值增值能力稳步提升,为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民生保障力度与温度日益彰显。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76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3亿人,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超过80%,城乡低保与特困救助覆盖4400多万困难群众,每人每月300元的育儿补贴政策惠及2400多万0—3岁儿童,普惠式免费学前教育惠及1200多万入园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超1190万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1675万残疾人,人民群众在遭遇各类生活风险与现实困难时,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制度保障,社会保障真正成为覆盖全民、普惠共享的民生保障安全网。
更多内容详见: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社会保障如何更好保障民生》
(策划:刘名美 孙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