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集干部任免、项目审批、资金调配等关键事务于一身,“手中掌握着很大权力”。如何看待权力、怎样用好权力?这是县委书记必须过关的履职大考。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重要文章《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强调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心有所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戒”,不是让人畏首畏尾,而是心存对组织、对法纪、对制度的敬畏,保持在权力光环、地位光环下的清醒,始终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放手干事,做到既心存戒惧、用权谨慎,又能大胆闯、大胆干。
县委书记心中有戒、规范用权,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规范党内议事决策、促进班子团结的基本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县委书记是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从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案例看,有不少就是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的独断专行,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意见;有的把工作分歧当成个人对立,导致班子内部人心涣散、气氛紧张;还有的奉行好人主义,遇事“和稀泥”、怕得罪人,搞无原则团结;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易导致决策失误、贻误发展,也会带坏风气、滋生腐败。县委书记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胸襟开阔,善于听取各方意见,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的智慧集中起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又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正确立场,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亮明自己的态度。
法纪,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护身符”,是守护权力正道的坚实堤坝。对法纪的轻视,就是对底线的失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近年来,依法用权、依法执政逐步成为各级干部的共识,但现实中仍有少数县委书记存在权法错位的问题,有的缺乏法治思维,习惯于凭经验、凭权威推进工作,在征地拆迁、信访维稳、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作决策随意简化法定程序,打擦边球甚至违反纪律法律。法纪面前没有特殊。县委书记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用权,凡事于法有据、于规相符;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破解治理难题、保障群众权益;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人治思维,不干预插手司法具体案件,自觉做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
廉洁自律是县委书记从政的底线,也是抵御“围猎”诱惑的第一道防线。当前,随着县域经济发展,资源、项目、资金的聚集,针对“一把手”的“围猎”方式也更隐蔽多样,有的以企业合作、投资帮扶为名变相输送利益,有的通过家属、亲友曲线行贿,有的借助“期权收益”、“影子公司”等方式掩盖权钱交易。在各类违纪违法案例中,县委书记腐化堕落几乎都是从自律松弛、侥幸破戒开始的。守住廉洁底线,必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划清公与私、情与法、利与义的边界,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特别是要把握好交往分寸,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重视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政风,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私德失守,终将导致大德不保。领导干部道德上失足有时比某些工作失误杀伤力还要大。无数案例警示,干部腐化堕落大多始于私德不严、小节不守。有的县委书记沉溺各类圈子,热衷社交应酬;还有的生活作风不检点,沉迷攀比享乐、沾染低俗嗜好。县委书记要常怀慎独慎微慎友之心,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同时,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奢靡浮华、庸俗消遣,时刻绷紧自我约束这根弦。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广大县委书记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从政之德,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培塑涵养县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编辑:尹霞 孙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