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对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进行了总动员、总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会《决定》提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并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时指出:“涉及老百姓的事情关键在实,各项政策举措要实实在在、富有实效”。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以加强督察抓改革落实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党上下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握好改革督察与基层减负的关系,统筹兼顾压实责任与提升活力,以科学方法抓好改革落实。
从压实责任、提升活力的角度看,强化改革督察与基层减负是内在统一、同向同频的。一方面,强化改革督察,特别是强化与基层减负有关的改革督察,有利于促进基层减负落到实处,使基层能够真正减负。改革督察通过调研评估、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能够发挥疏通堵点、破除阻力等作用,从而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为基层减负提供长效制度保障。比如,对街道乡镇权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有利于以法治化手段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让基层能够集中资源解决法定职责内的核心问题;对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有利于提高基层任务的设置门槛,防止上级部门借口“属地管理”随意摊派任务、推卸责任。另一方面,强化改革督察与基层减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革督察通过纠治政策执行偏差,破除改革落实中的“中梗阻”,打通改革推进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改革真正改到群众的“心坎里”;基层减负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效释放基层活力,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二者都是为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改革督察的方式方法不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基层接待督察、陪同调研、上报情况、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的负担,这与促进基层减负是背道而驰的。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优化调整改革督察的方式、流程、范围等,加强工作统筹,提升督察质效。具体可在以下方面着力。
坚持求真务实开展改革督察,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清晰界定督察的范围和重点,高效安排督察调研的路线和内容,带着明确目的深入现场,减少在基层停留的时间,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秩序;改进调研方式,更多运用“四不两直”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第一手材料;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杜绝层层陪同。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基层情况,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注重用好已经建成的政务信息系统、“城市大脑”等治理平台,加强与基层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采用自动化数据采集技术和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掌握基层情况;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新闻报道、大数据等多种渠道,更加全面、客观、真实了解基层实际;落实深化“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要求,有效减少对基层的报表要求,避免过度要求数据更新频率。
建立健全改革督察与督查检查、巡视巡察的沟通协作机制。比如,围绕工作计划协同,可加强改革督察计划与督查检查、巡视巡察机构工作计划的碰头对表,协同考虑改革督察与督查检查、巡视巡察的时间安排和重点领域;围绕成果信息共享,可将改革督察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及时与督查检查、巡视巡察机构共享,减少不同条线层层重复要材料;围绕监督过程配合,可考虑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区域,联合开展改革督察和督查检查、巡视巡察,既避免多头督察、重复督察,又能够优势互补、相互赋能,更好发挥“1+1>2”的监督功效;围绕增强整改合力,可将改革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提供给督查检查、巡视巡察机构,改革部门也可邀请督查检查、巡视巡察机构参加整改进展的审核把关,推动督察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落实,防止反复整改、重复整改。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改革办)